為切實增強建設工程抗御地震災害的能力,近日,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通知精神,平涼市政府研究制定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印發(fā)各縣(區(qū))政府、平涼工業(yè)園區(qū)、市政府有關部門及中央、省駐平有關單位執(zhí)行,并向社會進行了公開。
《通知》安排部署了五項重點工作,一是切實做好建設工程規(guī)劃、選址審查工作。二是全面加強新建(改、擴建)工程抗震設防監(jiān)管。三是著力提高村鎮(zhèn)建設工程抗震防災能力。四是扎實開展既有重要建(構)筑物抗震鑒定及加固工作。五是高度重視抗震防災科技創(chuàng)新和基礎性工作。
《通知》提出了四項責任措施,一是加強領導,靠實責任。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,抓好工作落實。二是強化協作,密切配合。建立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,共同做好防震減災工作。三是嚴格考核,推動落實。定期開展聯合執(zhí)法檢查,加大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力度,督促推動工作落實。四是廣泛宣傳,營造氛圍。充分利用各種媒體,廣泛宣傳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法律法規(guī),不斷增強全社會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法治意識。